名称预先核准:登录 “贵州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或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信息进行核名,也可前往当地工商局现场提交核名申请。通常需要 1-3 个工作日,核名通过会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失败则需重新提交。
地址性质要求:
市场主体不得将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允许申请人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用房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对于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但对从事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餐饮、娱乐、洗浴、五金加工等行业,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住宅经营的行业,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
禁止性规定
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违规使用特定名称: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不良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误导公众:不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不得使用 “”“”“” 等带有误导性的文字。
其他禁止情形:不得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性组织的文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避免重复: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名称保留: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为 2 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为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