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贵州工商注册登记,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价格:面议 2025-09-05 13:36:01 8次浏览
注册条件: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格:法定代表人需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股东可为自然人或企业,需提供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合规:公司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与已注册企业重名或近似,名称格式通常为 “贵州 + 字号 + 行业 + 组织形式”,需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名。 注册资本要求:贵州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无需一次性实缴资金,但需明确注册资本数额及股东出资比例。部分行业如金融、劳务派遣等需按注册资本要求实缴。 经营场所证明:注册地址需为商用或商住两用性质,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部分区域支持虚拟地址注册,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明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包含主营业务和附加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如食品、医疗等,需办理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 公司章程与组织架构:需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等必要职位。
地址性质要求: 市场主体不得将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允许申请人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用房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对于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但对从事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餐饮、娱乐、洗浴、五金加工等行业,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住宅经营的行业,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
其他要求: 市场主体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具体完整,且为相对固定的场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作为固定早餐点、夜市摊点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区域和农贸市场内的固定摊位视为固定场所。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人不得将列入负面清单载明的禁设区域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申请登记。 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业态企业,可直接将同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工位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即实行 “一址多照”、工位号登记。 允许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的县(区)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增设一个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应在营业执照上标注增设的经营场所地址,即实行 “一照多址” 登记。
其他要求 避免重复: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名称保留: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为 2 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为 1 年。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2085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