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登录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税务登记,同时,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需下载 “贵阳税务” APP 进行实名认证。
禁止性规定
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违规使用特定名称: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不良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误导公众:不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不得使用 “”“”“” 等带有误导性的文字。
其他禁止情形:不得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性组织的文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特殊字词使用规定
冠以特定字词:企业名称冠以 “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 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批准。企业名称中间含有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 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 “(中国)” 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