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条件: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格:法定代表人需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股东可为自然人或企业,需提供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合规:公司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与已注册企业重名或近似,名称格式通常为 “贵州 + 字号 + 行业 + 组织形式”,需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名。
注册资本要求:贵州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无需一次性实缴资金,但需明确注册资本数额及股东出资比例。部分行业如金融、劳务派遣等需按注册资本要求实缴。
经营场所证明:注册地址需为商用或商住两用性质,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部分区域支持虚拟地址注册,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明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包含主营业务和附加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如食品、医疗等,需办理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
公司章程与组织架构:需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等必要职位。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名称核准文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地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
登记申请表:企业登记申请表,需在线填报并打印。
行业资质许可证:如涉及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应的行业资质许可证。
一般要求:
认缴登记制:贵州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当在登记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时应当依法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其他要求:
市场主体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具体完整,且为相对固定的场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作为固定早餐点、夜市摊点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区域和农贸市场内的固定摊位视为固定场所。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人不得将列入负面清单载明的禁设区域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申请登记。
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业态企业,可直接将同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工位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即实行 “一址多照”、工位号登记。
允许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的县(区)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增设一个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应在营业执照上标注增设的经营场所地址,即实行 “一照多址”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