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名称核准文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地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
登记申请表:企业登记申请表,需在线填报并打印。
行业资质许可证:如涉及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应的行业资质许可证。
领取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刻章备案: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一般需要 1-2 个工作日。
地址性质要求:
市场主体不得将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允许申请人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用房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对于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但对从事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餐饮、娱乐、洗浴、五金加工等行业,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住宅经营的行业,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