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乾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打造“诚信、创新、责任、共赢” 的企业文化。重视团队建设和员工职业培养,并通过“以人为本,以专业和优质的服务为导向”来实现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做一家“有温度,负责任,可信赖”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名称组成规范
一般组成: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如 “贵州 + 某某 + 科技 + 有限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市辖区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同时冠以其所属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开发区、垦区等区域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与行政区划名称连用,不得单独使用。
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可以作为字号。
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标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表述。
组织形式: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依法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如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个人独资)” 等。
禁止性规定
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违规使用特定名称: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不良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误导公众:不得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不得使用 “”“”“” 等带有误导性的文字。
其他禁止情形:不得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性组织的文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特殊字词使用规定
冠以特定字词:企业名称冠以 “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 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批准。企业名称中间含有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 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 “(中国)” 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