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登录 “贵州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或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信息进行核名,也可前往当地工商局现场提交核名申请。通常需要 1-3 个工作日,核名通过会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失败则需重新提交。
提交注册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通过线上平台填写企业信息,上传注册材料,如身份证明、地址证明、公司章程等,也可前往当地市场监管局现场提交。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一般要求:
认缴登记制:贵州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当在登记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时应当依法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地址性质要求:
市场主体不得将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允许申请人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用房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对于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或者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可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但对从事容易产生环境污染的餐饮、娱乐、洗浴、五金加工等行业,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住宅经营的行业,不得将住宅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