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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ISO17025认证,无需本人到场

价格:面议 2025-06-07 12:00:01 116次浏览

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主持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是为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四)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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