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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桥区代办工商变更,费用公开透明

价格:面议 2025-03-06 12:00:01 627次浏览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

3、公章;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特殊行业的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6、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供验资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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